关于对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96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我校于2008年被教育部批准开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单位,并于同年开展立项工作。为促进项目良好发展,使计划的实施取得实效,真正让学生在创新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现拟对我校08年度39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每个“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学校举行中期检查答辩会,时间为2009年7月13-14日的下午,分成3组。在三个会议室3组同时进行答辩。具体的项目分组及时间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安排,用PPT进行演示说明,PPT和WORD应使用03版本。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语言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2、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项目陈述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由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详细列出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报销情况,杜绝虚报,夸大经费花销或预算情况,特别需对后续所需经费做出详细的目录说明。答辩地点见附件。

3、7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需上交经学院审查通过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报告》。报告在附件下载(要求纸制材料1份,交至1号楼518室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传至xmchx2001@163.com

三、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及完成的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层次。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