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课程的实施管理,提高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对院(系)实验课程的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课程表填写及上报
依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实验教学大纲,按照教务处给出的实验课程填报实验课程表。填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各院(系)应按照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统一协调,按时间节点将实验课程表填写完整上报;对于因实验场地条件、时间安排等原因不能按时填写的,应在该实验课程上课一周前将课程表填写完整后上交,否则责任自负;
2、实验课程表填写完整后,请打印并经过院(系)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本请邮寄至:wangjy@hrbeu.edu.cn,上报截至日期为:2008年11月14日;
3、各院系需认真核对实验课程中各项数据,如有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2519242。
二、检查方式
1、检查由教务处及教学质量评估办组织专家听课,与实验指导教师和学生交流的方式进行;
2、现场查看实验课程有关教学资料,包括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实验预习报告、教师备课讲义、讲稿等;
3、现场观察学生实验过程,了解学生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1、实验准备情况
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条件、实验设施是否完备以及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实验的预习情况等;实验教材的编写以及创新点。
2、实验情况
主要包括实验内容是否充实、学生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有利于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实验设计是否紧密结合理论课程、富有启发性,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的学风,课堂纪律、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则、实际动手与思考问题等情况;
3、实验指导情况
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讲解是否正确、简练、透彻;在实验过程中能否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排除实验过程中的故障;
4、实验课后情况
学生实验报告撰写及教师对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实验课程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方面;老师及学生对实验大纲的修改提出有效建议的情况。
5、其他情况
l 教学计划落实:以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为准,实验项目是实验大纲否与一致,实验(上机)学时是否达到培养计划的要求;
l 实验室开放情况:检查各院(系)实验室开放的情况,包括开放时间、实验内容、覆盖面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含管理办法、预约登记、实验登记等);
l 实验教学秩序:检查是否依照上报教务处的实验课程表上课;
l 实验课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讲义)建设情况等。
l 实验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设备损坏情况并及时维修的
四、结果反馈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专家将向实验教师及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学期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及结果分析,由教务处向院(系)反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实验教学检查组的工作,准确填报实验课表,保证实验教学秩序。加强实验课管理、不断完善实验教学的各种教学资料,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对上报的实验课表不允许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如确有原因不能按课表执行,必须提前一周到实践教学科办理调课、停课相关手续。如专家按照实验课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自行停、调课行为,教务处将按照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处理。
3、院(系)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自查,配合校实验教学检查专家共同做好工作,对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并将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