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的通知》(教务处〔2016〕22号),学校于日前开展了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工作。经各院系推荐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决定批准《大学生创新创业导论》等21门课程予以立项建设。学校给予每门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
各课程负责人应结合本次专家评审意见与建议,按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等加以完善。学校将在课程开课后,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质量予以跟踪评价。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评审结果一览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