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会人员:
根据《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暨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教务处〔2016〕6号)的要求,学校定于4月23日举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暨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以下简称“成果展”)。现将会议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报告会
1.时间:
学术报告会于4月23日8点举行。
2.地点:
学术报告会分为船舶组、机组、电1组、电2组、基础组5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
船舶组在东海厅举行;
机 组在南海厅举行;
电1组在北海厅举行;
电2组在黄海厅;
基础组在渤海厅举行。
3.汇报要求:
参加学术报告会的项目组成员,将填写完毕且经过院系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一式一份)提供给评审专家,并需结合学术论文内容以PPT的形式进行汇报。汇报5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旁听提问3分钟。汇报时应重点介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及创新点。
二、创新训练项目展
1.布展:
学校提供创新训练项目展所需的桌椅及电源,创新训练项目组成员需准备创新训练作品实物、展示展板、插排及胶带等参展所需用品,于4月23日13点到现场进行布展;
2.参展及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展于4月23日15点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各参展项目组(未参加学术报告会的项目组)需提供填写完毕且经过院系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一式一份)及创新训练项目作品实物及其它可展示的照片、视频等成果,在参展期间向参观人员进行展示及讲解。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展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项目组成员向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观人员进行项目演示及讲解;
3.撤展:
创新训练项目展于4月23日17点30分结束。请各参展人员于创新训练项目展结束30分钟之内将自带的所有物品撤出展区,逾期未撤出展区的物品视为自弃物品;
4.材料上交:
创新训练项目展期间,各参展项目组需将《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交至评审专家。
三、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
1.布置会场:
学校提供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所需的桌椅及电源,创业训练项目组成员需准备创业训练作品实物、展示展板、插排及胶带等参会所需用品,于4月23日13点到现场进行会场布置;
2.参会及评审:
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与4月23日15点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参会项目组须提供模拟企业运行日志与参加企业实践的实践报告中的一个,商业计划书以及填写完毕且经过院系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等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会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项目组成员向评审专家及其他参观人员进行项目演示及讲解;
3.撤场: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于4月23日17点30分结束。请各参会人员于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结束30分钟之内将自带的所有物品撤出会场,逾期未撤出会场的物品视为自弃物品;
4.材料上交:创业训练项目交流会期间,各参会项目组需将项目支撑材料交至评审专家。
八、其它
1.本次成果展将评选出优秀学术论文3篇、优秀创新训练项目3项、优秀创业训练项目1项。并推荐它们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2.经学校推荐且通过年会评审进入年会的项目,学校将按学术科技创新竞赛二类赛事一等奖予以认定;在年会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按学术科技创新竞赛一类赛事一等奖予以认定;
3. 2015年度国家级及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将与项目展同步进行。学校将聘请专家对所有项目逐个进行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评为优秀及合格的项目即被认定为通过结题验收,予以结题。
3.联系人:刘光宇,电话:82519242。
附件: 1. 学术报告会汇报安排
2.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3.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