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6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2006年度(即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哈尔滨工程大学实习计划》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教学计划认真进行填写,并于10月2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填报实习计划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请认真核查教学计划,避免出现漏报现象。
2、本《计划》须按专业填写,同一专业不同批次或不同实习安排的应分开填写。
3、《计划》中所列的“拟去时间”“停留时间”“拟去地点、单位”项要求填写准确,尤其“拟去地点、单位”项必须填写准确,此项将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单位在填报本表时提前做好实习联系工作。
4、学校提倡实习工作的连续性,希望各院(系)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选择实习单位时给予考虑。实习单位的选择建议根据专业对口,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践机会者为佳。
5、《计划》中的经费使用计划栏,请各院(系)根据以往实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填写完整。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据实填写,我们将依此核拨2006年度实习经费预算并作为实习检查的依据。
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