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09〕24号),为做好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各院系需确定2013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数量、安排好专业调整工作的宣传计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需确定本院系各专业计划接收的学生数量,接收学生计划数不应少于学生总数的10%。
二、各院系需确定专业调整工作的宣传计划,在10月20日前完成专业调整的宣传工作。
二、请各院系填写《201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表》、《201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宣传计划汇总表》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专业调整工作是本科生大类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环节,是精英教育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教学体系的优化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表
201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宣传计划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