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09〕24号),为做好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各院(系)需确定2011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数量。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需确定本院(系)各专业计划接收的学生数量。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同时确定允许转出的学生数量,但需院(系)提交相关说明。转出或接收学生计划数不应少于学生总数的10%;
二、请各院(系)填写《201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表》,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专业调整工作是本科生大类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环节,是精英教育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教学体系的优化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计划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