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春季学期双学位、辅修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694   打印

各院(系)、学生班:

现将2008年春季学期双学位、辅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2008年春季学期双学位、辅修课程安排已经结束,学生在附件1中查询本学期双学位、辅修课程安排情况。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的学生需根据课程安排情况修改本人的本科课表,以免与双学位、辅修课程冲突。

二、收费办法

1、收费标准:06级双学位和05级辅修专业学费每学分80元;05级双学位专业学费每学分50元;(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学费分学期交纳)

2、本学期辅修专业、双学位学习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请继续修读的学生于3月9日前将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存折中,由学校统一于3月10日划款,缴费的学生应于3月11-13日到中国银行查询是否划款成功,划款不成功的学生需在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主楼3楼财务处19号窗口以现金方式缴纳学费;

3、学生本学期缴费金额在附件2中查询。

三、成绩查询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双学位、辅修学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8888)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以往学期的双学位、辅修课程成绩。

四、注意事项

1、继续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如有特殊原因未按时缴纳学费应提前提交申请,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资格;

2、如学生不再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请于3月10日前将书面退出申请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如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错误收取双学位、辅修学费,学费不予退还

3、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本学期中途退出修读,学费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