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54号
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校教字〔2014〕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为做好我校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现将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确定全校推免的学生名单,主管教学的学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院系成立不少于7人的推免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负责本院系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的类型
我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两种,学生可申报其中一种。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报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下3个二级学科的直博生,具体选拔程序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二)学优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综合平均成绩排名靠前。
(三)个性化人才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申报的个性化人才应至少有3名教授作为直接推荐人,一般情况下,学校及院系领导不能作为推荐人。
3.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学生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含65分)。
4.必修课无未通过课程。
5.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4名、省级三等奖前3名有效)。学生参加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最多认定5项。
6.其他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各院系认真审核,确认后报学校审查,合格者可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
(四)国防生推免条件
国防生推免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印发〈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政联〔2007〕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研发干〔2015〕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学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
2、参加推免的国防生必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干部部”的书面同意。
3、国防生一般应推荐到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研究生,也可推荐到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它普通高校。
4、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推免到本校的保留入学资格2年)。
5、推免到本校的国防生应签订《国防生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四、名额分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陈赓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规定》,2012级陈赓实验班推荐免试工作由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各院系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船舶学院 | 44 | 理学院 | 21 |
航建学院 | 50 | 外语系 | 8 |
动能学院 | 38 | 人文学院 | 17 |
自动化学院 | 77 | 国际学院 | 9 |
水声学院 | 23 | 核学院 | 29 |
计算机学院 | 21 | 体育部 | 3 |
机电学院 | 46 | 软件学院 | 22 |
信通学院 | 54 | 保密学院 | 9 |
经管学院 | 28 | 马克思学院 | 4 |
材化学院 | 30 | | |
五、推免工作总体安排
各院系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校教字〔2014〕16号)及本单位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个性化推免),于2015年9月14日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向本院系师生公布执行,同时制定并公布本院系的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推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本院系教务办公室报名,各院系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一)学习成绩优异学生推免工作
1、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相关条件的学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
(1)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体育部负责认定,上述相关部门将于9月15日公布加分名单及建议加分值。
(2)对上述加分各院系原则上应按照建议加分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加分单位做出解释。
(3)其他加分由各院系按照推免工作细则自行认定。
(4)对于同一名学生所有因素的加分总和不得超过3分,各院系可以以加分后的总评分确定推免预备人选。
2、各院系将符合资格的学生按总评分排序,根据校推免委员会分配的名额,以推免评审小组会议决议的形式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听取意见。
3、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将推免评审小组决议和推荐学生相关材料于9月22日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教务处汇总各院系报送材料后,确定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为推免预备人选,并提交学校推免委员会审议。
(二)个性化学生推免工作
1、根据《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认定的通知》的要求,个性化推免学生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需经过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认定,未认定的项目不能作为个性化推免的依据。
2、获奖学金情况及纪律处分情况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3、学生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材料由院系负责汇总,并按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得分分值对应表》(见附件)核算学生得分。
4、学生成绩情况、论文及专利情况等其他学术研究情况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的定义及算法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的相关内容执行。
5、报名的学生材料、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论文及专利得分情况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的时间、地点需至少提前1天报教务处备案。
6、各院系将初选合格学生材料汇总排序在9月16日报送教务处。报送教务处的材料有:
(1)《推荐免试攻读2016年个性化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序表》及电子文档;
(2)《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及3名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3)院系教务办公室出具的经学生本人签字的前六学期《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成绩登记表(归档专用)》;
(4)学生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认定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内芯。(限5项,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内容保持一致)
7、个性化人才推免评审由教务处组织,采取学生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1)校推免委员会组织专家听取学生答辩。专家综合考虑学生答辩情况、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成绩情况及其它学术研究情况投票确定拟推荐人选,最终人选由校推免委员会确定。
(2)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教务处将推免学生材料移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及后续推免工作。
六、网上报考及录取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推免生工作。
我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将于2015年9月30日结束,复试的具体时间由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定。
为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学校支持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其他院系相同(相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七、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报考我校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均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在学期间在国际交流资助额度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可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含短期访学),资助额度参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三)部分专业可申请直博生
按照教育规定,我校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直博生,并由所属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内进行选拔。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四)推荐免试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即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院系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相同(相近)专业博士生的候选人。硕士入学后在参加学校统一的硕博连读选拔时,优先予以确认。
(五)我校推免生提前进入科研课题研究
我校的推免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大四的第2学期自愿申请进入导师的课题组,从事科研工作。
(六)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可以提前参加我校研究生秋季学期外语期末考试,达到要求的,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可以免修、免考。
八、其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指出,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各院系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尊重学生意愿,做好招生宣传与解释工作,增强对本专业发展前景的介绍,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做好本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操作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通知未尽事宜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校教字〔2014〕16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排序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申请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
4.推荐免试攻读2016年个性化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序表
5.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得分分值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