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在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中设立诚信考场,学生在无人监考的情况下进行考试,以达到促进学生诚实、自律、自我管理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对象 |
1 | 0902403 | 理论力学A | 2010级2、3、7系 |
2 | 0911012 | 大学物理A(一) | 2011级全校 |
3 | 0911002 | 微积分A(二) | 2011级全校 |
4 | 0911008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11级全校 |
二、考试时间:诚信考试与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三、申请参加诚信考试的程序
1、报名遵循自愿的原则,凡本学期开设相应课程、综合成绩良好且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均可在2012年7月2日前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注明学生班级、姓名、学号、考试科目。
2、各院系教务办公室应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名单及其电子档一起于7月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办公室。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参加考试前须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设立诚信考场,并于7月4日之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jw.hrbeu.edu.cn)上公布诚信考试各门课程的考场安排,同时通知到学生所在院系。已报名学生应在考试前到教务处主页或院系教务办公室查询。
四、监督和违纪处理
1、报名参加诚信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考试科目将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同时教务处设立监督电话82588633及监督信箱sunguiying@hrbeu.edu.cn,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2、教务处受理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若认定有违纪、作弊行为,则取消该学生本课程考试成绩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其从重纪律处分。
3、学生参加诚信考试活动的考评情况将作为个人诚信记录记入学生档案。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诚信考试,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诚信考试报名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