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无人监考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71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学校决定继续在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以达到促进学生诚实、自律、自我管理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序号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考试对象

1

0902401

力学基础

2010级全校

2

0911001

微积分A(一)

2011级全校

3

0911006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A

2011级全校

4

091100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010级全校

5

0911013

大学物理A(二)

2010级全校

二、考试时间:无人监考考试与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三、申请参加无人监考考试的程序

1、报名遵循自愿的原则,凡综合成绩良好且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均可在2011年12月26日前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申请相应课程的无人监考考试(不含重修考试),申请中应注明学生班级、姓名、学号、考试科目。

2、各院系教务办公室应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名单及其电子档一起于1227日上午报送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办公室。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参加考试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并于1231日之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jw.hrbeu.edu.cn)上公布无人监考各门课程的考场安排,同时通知到学生所在院系。已报名学生应在考试前到教务处主页或院系教务办公室查询。

四、监督和违纪处理

1、报名参加无人监考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考试科目将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同时教务处设立监督电话82588633及监督信箱sunguiying@hrbeu.edu.cn,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2、教务处受理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若认定有违纪、作弊行为,则取消该学生本课程考试成绩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其从重纪律处分

3、学生参加无人监考活动的考评情况将作为个人诚信记录记入学生档案。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无人监考考试,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无人监考考试报名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