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目前,我校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日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外国本科留学生的教学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9号令)的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外国本科学历教育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外字〔2007〕160号),各院(系)需制定相关专业的外国本科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要求:
1、本科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以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05版)为基础;
2、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的公共基础必修课,其中汉语3学分(第一学期开设),中国概况3学分(第三学期开设),由国际合作教育学院承担教学任务;
3、外国留学生可以免修政治理论课;
4、军事、体育类课程可以免修;
5、英语可作为外国留学生的选修课;
6、外国留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按教学计划与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对于不适宜外国留学生进行的实习或实践活动,应在培养方案中适当进行调整;
7、使用英语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毕业论文摘要应当用汉语撰写。
二、请各院(系)于9月10前将上述培养方案送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电话:82519992 82519132,联系人:刘树生。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