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83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吴黎明等98名本科生留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8   浏览次数:1377   打印

哈尔滨工程大学
关于吴黎明等98名本科生留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院系清理、审核,吴黎明等98名本科生达到了留级条件,予以留级。
  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第八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经院系清理、审核,吴黎明等92名本科生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累计有4门以上(含4门)且不足6门必修课不及格,达到留级条件,予以留级。
  二、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第八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张超、方剑、李晓辉、刘洋、周鑫、杨艳强6名本科生申请留级,学校准予留级。、
  三、因学校招生专业调整等原因,朱旭等8名本科生留级后所学专业发生变化,经院系核实上报、学校批准,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严格执行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人才培养方案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附件: 1.吴黎明等98名留级本科生名单
     2.朱旭等8名专业发生变化本科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9月28日

 

附�件:�校教字(2014)8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