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 关于吴黎明等98名本科生留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院系清理、审核,吴黎明等98名本科生达到了留级条件,予以留级。 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第八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经院系清理、审核,吴黎明等92名本科生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累计有4门以上(含4门)且不足6门必修课不及格,达到留级条件,予以留级。 二、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校教字〔2010〕43号)第八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张超、方剑、李晓辉、刘洋、周鑫、杨艳强6名本科生申请留级,学校准予留级。、 三、因学校招生专业调整等原因,朱旭等8名本科生留级后所学专业发生变化,经院系核实上报、学校批准,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严格执行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人才培养方案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附件: 1.吴黎明等98名留级本科生名单 2.朱旭等8名专业发生变化本科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9月28日
附�件:�校教字(2014)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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