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71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佟心达等4名本科生转学院、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次数:1435   打印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
佟心达等4名本科生转学院、转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的有关规定,佟心达等4名本科生获得国(境)外交换生资格,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同意,4名学生转入相关院系和专业。
  转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应严格执行转入学院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因培养方案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附件:转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9月9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


 

附�件:�校教字(2014)7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