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29号 关于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次数:1434   打印

关于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
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全面调动院系和学生的积极性,教务处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校字〔2005〕19号)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4年5月7日


 

附�件:�校教字(2014)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