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2〕53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7   浏览次数:2179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推进课程改革和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课程授课质量和整体水平,学校现决定开展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科生全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基本资料
检查任课教师在理论或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进度表等基本教学材料,确保基本教学材料完整规范。
(二)教案及教学准备情况
检查任课教师教案撰写及备课情况,保证教案合理规范,教学准备认真充分。
(三)教学计划实施
检查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内容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实际教学实施和教学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基本一致;如有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应重点检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四)教师课堂教学及教风
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等基本情况:如教学语言、教学方法、板书设计、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重点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纪律、为人师表以及教书育人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办法
检查工作时间为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29日。
本次教学全面检查分为院(系)自查、教学基本资料审查以及课程抽讲等环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学工作的进展,在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学质量意识,积极行动,落实工作,明确责任,推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二)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会同学校有关专家认真审阅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材料,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进行整改或停开。
(三)对于教学基本材料检查合格的课程,基地将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并进行现场听课。对于抽讲不合格的课程将根据情节采取先行整改再听课或停止开课等措施。
(四)根据此次教学检查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基地将适时组织进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工作,继续丰富课程数量,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五、材料上报
(一)材料明细
各教学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需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
1.基层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安排;
2.本单位承担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本人签字);
3.基层单位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二)时间要求
第1、2项材料需在2012年9月12日前提交,第3项材料需在2012年10月12日前提交。
六、其它
(一)基地将通过本次工作对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整体检查和系统梳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二)基地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基地教务办联系方式
地址:启航活动中心357室
联系人:张红岩 栾旭
联系电话:82568186
电子邮箱: szjdjwb@hrbeu.edu.cn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表(模板)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年8月31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校教字〔2012〕53.doc; 校教字〔2012〕53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