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的实践空间,加强学生的音乐艺术素养,提升学生的整体歌唱水平,同时活跃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绽放大学生的青春活力,学校将举办第三届大学生合唱与重唱艺术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每位爱好音乐艺术的大学生。(可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也可进行跨院系的组合) 二、报名时间、方式 请各参赛队伍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格上交到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综合科(启航 357房间)。(报名表见附件) 三、比赛时间:10 月28日(第9周周日)18:30分 四、比赛地点:启航剧场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歌曲要求具有一定的高雅性和艺术性,思想健康积极,演唱形式为三声部以上的合唱或重唱即可(不包括齐唱和轮唱)。 (二)人数:4―60人(不含指挥及伴奏)。 (三)参赛歌曲:自选两首作品(中、外作品不限,语种不限),每首作品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自备伴奏:形式可为伴奏光碟、钢琴伴奏、手风琴伴奏等(不可采用电声乐队或电子琴伴奏)。 六、奖励方式 (一)本次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团体组织奖3项。 (二)对获奖单位将颁发流动奖杯、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三)获奖团队的学生将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的文件内容给予学生艺术活动学分的奖励。 七、评分标准(比赛采用100分制) (一)演唱作品节奏准确,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声音谐和。(30分) (二)合唱人员、指挥、伴奏的舞台整体表现准确、恰当;表现形式新颖、活泼、有创意。(30分) (三)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与观众交流互动效果良好,服装大方得体。(15分) (四)声部协调,吐字清晰,作品处理贴切、得当,声情并茂,与伴奏配合紧密。(15分) (五)歌曲难度加分:选取艺术性和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无伴奏合唱,且音准正确。(10分) 八、其它事项 (一)比赛顺序抽签决定(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本次比赛集中彩排(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各参赛队伍可到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综合办公室申请练习场地(备有钢琴)。 (四)素质教育教学中心的相关声乐教师将给予所有参赛队合唱与重唱表演艺术的专业性指导。 九、活动联系人 刘蓓蓓(专业指导联系人)电话:13604516438 荣文婷(练习场地联系人)电话:82568677 13904809371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合唱与重唱艺术比赛 报名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年9月6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校教字〔2012〕56.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