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8268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由学校集中安排的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181212日(见附件1)。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1.各学院须召开课程考核工作会议和考风考纪建设会议。

2.课程考核工作会议由主管教学工作领导主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学习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对考试管理及命题、试卷安全、阅卷、成绩评定、监考等环节进行培训和要求。

3.考风考纪建设会议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全体学生学习考风考纪的相关制度,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应考宣传教育。

二、考试组织

1.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好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报送、试卷装订存档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监考教师须为我校教职员工,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监考工作。

2.为规范考试管理,各门课程考试均须填写“考生签到表”,每个考场填写一份,由主考教师组织考生填写,并随试卷一起归档保存。

3.在课程考核(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半闭)中均须使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见附件2)。由开课单位考前发放给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送回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三、命题和试卷审核生成

1.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要对本学院的课程命题、试卷审核生成全面负责,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做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重新进行命题。

2.课程考核应同时拟定题量和难度大致相同的AB两套试卷,试题不可重复,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核。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需在每套试卷背面签字并审定择一使用。试题必须提前经过试做,并给出参***和评分标准。

3.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4.命题、审核、送题、印刷、领题、保管等各环节人员都必须做好试卷的保密、安全工作,严防透露、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

四、考试纪律

1.各学院院长(主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等有关领导在考核期间要认真巡视考场。考场巡视人员负责监督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协助监考教师维护考场纪律,严格考风考纪。

2.学生参加考核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考场规则》。

3.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守则》。

五、试卷评阅、成绩报送

1.试卷评阅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教师评卷时必须按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相同的基础教育课程平台课程应实行集体阅卷评分制,集体流水作业,按题分工负责阅卷,建立题目评定负责人制,阅卷人必须在试卷上相应位置签字负责。

2.教师应尽快完成考核成绩评定,并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含节假日)完成课程成绩报送工作。

3.为便于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各学院应在寒假期间将本学院所有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寄送给学生家长。

六、缓考与重修

1.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严格履行缓考程序。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后,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本次考试。因个人原因失去的考核机会不予追补。

2.设立单独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单独设立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应随低年级相应专业、班级一起考试,如在错误考场考试,后果自负。

七、补考工作

1.补考考试定于201822634进行。

⑴跨学院开设的理论必修课程(包括辅修课程)由本科生院统一进行考试安排,并于219之前在本科生院主页(http://ugs.hrbeu.edu.cn/)上予以公布。

⑵其余理论课程(包括面向本单位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2.补考范围为本学期的理论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中正常考核不及格或已申请缓考(含重修缓考)的学生,补考名单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库直接生成,学生无需办理报名手续。缺考考生不允许参加所缺考课程的补考。

3.请各学院将因实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及课程情况于201815之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主楼523室)。

4.学生应在寒假期间及时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需要补考的学生,应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复习功课并提前返校,准时参加补考考试。

联系电话:82588633

联系人:赵涛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9~20周).xls

2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doc

本科生院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