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决定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将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要求,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1.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详见附件),认定计划为100个。
2. 学校将在认定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础上,向省和国家择优推荐。申报省校级项目的不限定类别(其他类别详见附件)。
二、项目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项目。各学院提交《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和简介视频,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专家评审反馈。
(1)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项目初审;
(2)评审专家反馈意见;
(3)专家现场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报送省教育厅。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以优质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简介视频(文字稿)和《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1室)。简介视频片于10月12日提交。
联系人:刘嘉南 联系电话:82519657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2.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预通知.pdf附件2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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