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开展编制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高等学校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家“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撰写和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二、编制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内容主要为2016年度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七个方面。要充分展现学校本科教育的理念、举措与成果,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涉及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说明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时间和解释为准,还要与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内容相一致,具体要求为:
(一)统计时期:数据指标统计时期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统计,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标注的信息按现状统计。
(二)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三)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时期统计。
(四)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6年度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
(五)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信息统计要求如下:
1.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等信息需要预估9月情况,按照2017年9月30日的时点填写。
2.教职工信息、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信息需要按照2017年6月30日的时点填写。其中涉及学生信息的在秋季新生开学之后,应变更为数据库中填报的最新学生数据。
三、相关要求
(一)撰写要求
请有关单位根据分工安排(详见附件3),认真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并撰写相关内容。各责任单位编写内容一般包含以下三部分:
1.工作开展、实施的基本情况或现状。
2.工作的具体经验做法和效果,以及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需要系统化总结且高度凝练。
3.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完善之处。
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报告,学校编制《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教育部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二)提交要求
《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前审阅的重要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7月3日前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负责单位撰写内容并填写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报送至本科生院(主楼511室)。
联系电话:82589153
联 系 人 :魏佳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
附件2:数据测算办法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本科生院
附件1-3.rar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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